湖北:取消除武漢外全省其他地區落戶限制 進一步降低武漢落戶門檻
近日,湖北省省發改委印發《2021年全省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明確深度放開放寬城市落戶限制,取消除武漢市外全省其他地區落戶限制,進一步降低武漢市落戶門檻,實行省內戶口遷移一地辦結機制。
文件指出,湖北省將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戶限制,實行基本條件準入制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推動武漢市全面落實取消進城就業和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等重點群體落戶限制條件,改進積分落戶辦法,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
此外,湖北省將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非戶籍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擴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供給,落實全國統一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支持將實際居住的常住人口納入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范圍。完善異地就醫結算機制,基本實現異地就醫備案和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跨省通辦”。加大商品房配建籌集公租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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