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印發《2021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56%以下
據國家能源局4月22日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扎實做好2021年能源工作,持續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現予以發布。
《2021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指出,2021年主要預期目標如下:
能源結構。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56%以下。新增電能替代電量2000億千瓦時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28%左右。
供應保障。全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42億噸標準煤左右,石油產量1.96億噸左右,天然氣產量2025億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力爭達到11億千瓦左右。
質量效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左右。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較高水平,跨區輸電通道平均利用小時數提升至4100小時左右。
科技創新。能源短板技術裝備攻關進程加快,關鍵核心技術、關鍵裝備、關鍵產品的自主替代有效推進。聚焦能源新模式新業態發展需要,新設一批能源科技創新平臺。
體制改革。實現第一批電力現貨試點地區更長周期結算試運行,穩步擴大現貨試點范圍,電力交易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升。健全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市場相銜接的電力市場體系。
《意見》提出,加強能源科技攻關。研究制定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系統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關鍵技術攻關方案,設立專項重點推動。建立落實“揭榜掛帥”體制機制,圍繞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推進能源短板技術裝備攻關,加快核電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成果應用。瞄準“找油找氣”戰略重點,推動接續實施油氣開發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同時要求,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扎實推進主要流域水電站規劃建設,按期建成投產白鶴灘水電站首批機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推動有條件的光熱發電示范項目盡早建成并網。研究啟動在西藏等地的地熱能發電示范工程。有序推進生物質能開發利用,加快推進纖維素等非糧生物燃料乙醇產業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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