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
離婚按揭貸款房屋處理方法有哪些
- 2018-01-15 15:28
在現在的社會上,可以說現在的離婚率是很高的,但是在房屋的處理上也有很多不同的方法。那現在的離婚按揭貸款房屋處理方法有哪些呢?現在很多人在進行辦理的時候,都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辦理。那現在離婚按揭貸款房屋處理方法有哪些呢?
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共同償債的房屋所有權,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離婚按揭貸款房屋處理方法有哪些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規定,離婚時尚未取得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當事人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時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當事人如果有爭議,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認為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并取得產權證,則應該屬于婚前財產。離婚按揭貸款房屋處理方法有哪些呢?判斷按揭住房的關鍵是房屋產權證記載的權利人和產權證取得的時間,如購房人在婚前已經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只是為了還貸而將房屋的所有權抵押給銀行,和銀行之間只是債權債務關系,夫妻用共同財產還貸只是在夫妻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系。
如果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離婚按揭貸款房屋處理方法有哪些呢?需要指出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還貸。如果購房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以上就是關于離婚按揭貸款房屋處理方法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一些幫助。現在很多人在處理房屋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關注的這個處理方法,而且每個人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