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擬規定動力煤坑口價格每噸不超過528元
據期貨日報,從知情人士處獲悉,27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召集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和部分重點煤炭企業召開會議,會議進一步明確了動力煤限價細節:干預范圍包括動力煤坑口價格和終端銷售價格,干預方式是對動力煤坑口價格實行“基準價+浮動幅度”的限價,動力煤終端銷售價格干預方式由各省級人民政府自主確定。
具體的限價標準是動力煤坑口價格由國家發改委統一制定基準價,為每噸440元含稅,最高上浮幅度20%,即每噸528元。煤炭生產企業可以以基準價為基礎,在允許浮動范圍內確定具體坑口價格。不過,根據各方消息,當前各地要求煤炭生產企業按5500大卡動力煤坑口價格不高于1200元/噸執行。
有市場人士進一步解釋:“坑口限價每噸1200元是運行局的意見,已經執行。坑口限價每噸528元是價格司的意見,但需要上報國務院同意后才能執行。兩者的法律效力不一樣。運行局類似于倡議,企業自愿;價格司類似于法規,必須執行。但價格司的意見要看能否獲得批復,如果沒批,意義就不大。按照價格司的意見,動力煤到港口的價格約為每噸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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