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范圍
9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擴大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試點范圍的公告》(簡稱《公告》),除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行業外,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紅籌企業,納入試點范圍。
此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中明確,試點企業應當是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于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且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此輪新增多個行業納入試點范圍,將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包容性,支持優質紅籌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證券上市,助力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公告》還指出,具有國家重大戰略意義的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不受前述行業限制。紅籌企業申請納入試點,應當符合《通知》《試點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并上市監管工作實施辦法》《關于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通知》要求,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市值不低于2000億元人民幣;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企業(包括紅籌企業和境內注冊企業),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0億元人民幣且估值不低于200億元人民幣,或者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證監會科技創新產業化咨詢委員會發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專家學者作用,嚴格甄選試點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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