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同意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
國務院發布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的批復。
批復要求,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實負起責任,研究制定省級實施方案,出臺配套政
策措施。各資源型地區要主動作為,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積極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批復稱,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本方案實施的指導,綜合運用投資、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在項目建設、資金投
入、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及時協調解決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國務院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等部門,強化工作協同,做好統籌協調,加強跟蹤分析和督促指導,完善動態監測和
評估機制,確保本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推動資源型地區加快轉型升級、持續健康發展,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本方案實
施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要按程序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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