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公告
關于調整信用卡相關服務項目的公告
- 2016-09-30 10:46
- 來源:中國證券網
尊敬的客戶:
為落實人民銀行《關于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6]111號)有關“違約金和服務費用”的要求,我行擬于2017年1月1日起實行以下政策:
(一)取消“信用卡滯納金”服務項目。
(二)對于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我行擬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收費標準如下: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內容 | 價格標準 | 適用對象 | 優惠政策 |
BC010 | 信用卡 違約金 |
持卡人未還最低還款額時,除按計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還應按月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 | 每期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最低收費為20元人民幣或2美元或20港幣或2歐元;按賬戶每月收取 | 全部客戶 | - |
(三)我行已于2013年6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超限費”服務項目,將繼續采取免費策略。
(四)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將不再計收利息。
本次調整的規則適用于我行所有信用卡(個人卡)產品,領用合約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有問題,請撥打我行24小時服務熱線4008895558或至我行營業網點進行咨詢。
特此公告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